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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红寺堡镇、太阳山镇禁牧封育工作不力问题的通报

稿件来源: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19-02-18 00:00:00

  2019年1月,吴忠市禁牧办对全市禁牧封育工作进行了督查,督查发现我区立弘慈善大道东侧(悦锐装饰材料工程公司东北侧/巴泉沟)和太阳山连接线5KM处草原有偷牧和建设简易羊棚现象。

  经我委调查核实,红寺堡镇立弘大道东侧设有玉米饲料供应车、摩托车、饮水槽、简易羊棚1处,圈内养羊50余只,附近草原发现偷牧羊群300余只;太阳山镇连接线5KM

  处草原发现1处偷牧羊群,约330只。该问题被吴忠市禁牧办发现并被通报,对我区的禁牧封育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
  红寺堡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蔡金玉和太阳山镇党委委员、武装部长马东海作为分管禁牧封育工作的直接领导,对禁牧封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到位,存在宣传和监管缺失的问题,对禁牧封育工作负有直接责任;马广步作为太阳山镇镇长,对禁牧封育工作安排部署不力,监管不到位,对此,负有领导责任。

  根据《关于印发红寺堡区禁牧工作问责办法(试行)》第四条第(四)项之规定,经红寺堡区纪委2019年2月13日会议研究,报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,给予直接负责红寺堡镇禁牧封育工作的镇长蔡金玉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;给予分管太阳山镇禁牧封育工作的镇党委委员、武装部长马东海同志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,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太阳山镇镇长马广步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。

  我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,辖区内偷牧放牧行为屡禁不止,破坏草原生态现象时有发生,生态环境依然严峻。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,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,我委对负责禁牧封育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。各乡镇、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,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,确保在思想上不能松懈,认识上不能模糊,责任上不能推卸,坚持禁牧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要把平时监督和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,加强平时监督,深入死角,彻底清查,对偷牧户登记造册,要采取拆除,捣毁棚圈设施、切断放牧道路等办法,赶畜下山。

  各乡镇、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监督,明确责任,对不履职、不作为的责任人要严肃问责,加大执法力度,严肃查处偷牧行为,对“游击”、“设据点”的偷牧者依法顶格处理,确保我区草原偷牧禁得住,不反弹。

  区纪委监委将对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,严惩不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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